-- 作者:joekoe
-- 时间:2013/12/11 17:18:15
-- 【转帖】【陈述:兴奋剂抽检多少合适?】
一般来说,职业网球运动中兴奋剂的新闻并不多。最近的比利时著名选手维克梅耶尔和马里塞被禁赛的新闻使人们对于网球运动的反兴奋剂多了一些关注。
服用兴奋剂,于是接受惩罚,这是职业体育规律中不可辩驳的铁律。但是这件事却起了波澜,球员中有支持判罚的,也有零星支持两位球员的声音。于是WADA(世界反兴奋剂协会)的“Whereabout rules(申报动向规则)”一时成了所谓“霸王条款”的代名词。
在我看来,所谓“霸王条款”的指摘是没有根据的,只是对于规则和施行期的细节,大多数球迷并不了解罢了。在国际组织中,ITF(国际网球联合会)是主要的实施反兴奋剂的机构。它与国际反兴奋剂协会一起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要求运动员来遵守。其中,对于ATP和WTA单打排名前50和双打前10的选手都有一个“Whereabout”即“身在何处”的项目。按照这个项目的要求,所有符合以上条件的选手都要向国际网联按季度通报他(她)们每一天所处的地点以便随时接受药检。 这一要求对于选手在没有比赛时尤关重要。通常来说,职业选手特别是高水平的职业选手在一年初就会制定好一年的比赛、训练和调整计划。所以事实上,这一要求并不太苛刻,只是具体执行起来比较繁琐。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所有的比赛作息没有变化那么操作也就简单了。问题是选手们在参加比赛的过程中行程是随时会变化的。一旦输了之后就要立刻搬出大会的住宿地或赶往下一站比赛或者有其他的安排。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必须要及时迅速地更新自己的行踪使得药检人员能准确找到自己。 由于人数众多,所以ITF没有精力去挨个问询,就要求选手自己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对于初次违反这个规定的惩罚是停赛一到两年,再犯就是4-8年的停赛——那基本上也就是职业生涯的尽头了。而实际上,维克梅耶尔倒不是因为她兴奋剂检验查出了什么问题而是她三次没有及时通报自己的联系地址而受到停赛处罚的。但是即便是这样,对于她的处罚也足以使她引以为戒。对于其他选手也更是再次敲响了警钟。另外,这一决定还不是直接来自ITF的,是她违反了比利时国家网球协会的反兴奋剂项目的要求。所以可见,反兴奋剂是受到全面的关注和支持的。 WADA(世界反兴奋剂协会)的代表基本上都会光顾目前的网球职业赛事。而ATP和WTA在反兴奋剂上的态度和ITF是一致的,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以及体育竞技的纯洁性,两大职业球员组织都积极支持WADA的要求。通常在赛事中的检验是比较常见的。选手们也习惯了。像在中网期间,就有不少男女选手都接受了药检。比较困难的是接受药检的选手做完药检所花费的时间因人而异,有的很快就可以取足样本,有的在赛场耗时几个小时也没有达到要求。而通常来说,尽管药检人员尽量配合,不过多地干扰仍在进行的赛事,但是还是有极个别的选手会因此受到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检验时间的延长,赛事的其他安排也都要相应地做出调整。中网期间最长的一个选手在凌晨3点半才做完。所以,场馆的运动员服务、交通以及安保都要有人一直值班。 俗话说一马勺坏一锅。就是因为有个别的害群之马使得所有人都跟着受累。但是反兴奋剂就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我们必须正视,这是一个繁琐的工作。网球运动员由于都是个体活动,除了少数几位有自己的经理以外,其他人都是靠自己或者教练来安排一切,这就要求在这个问题上多用一分心思。把它当做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压力了。
我觉得目前网球比赛中的检测频率还是比较合适的,因为毕竟是和这项运动的特点相结合的。而且这也是为了维护所有选手的自身利益的。当然我相信,随着魔与道的斗争,检测的方法也会更人性化和方便化。据说目前的AB瓶的方法就要有新的改变,恐怕也是为了使受检者能更方便。 一方面检验手段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作为职业运动员也要有更强的意识,在科学训练比赛的前提下,时刻注意自己对于化学药品的使用。但愿有一天,大家都不再受药检之苦!
[ALIGN=right][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3年12月12日 10时53分42秒 编辑过][/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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