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网球协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公安局 竞赛日期:2010年11月6日—7日 竞赛地点:龙岗体育中心网球场 参赛单位: 全市各网协、俱乐部及各单位网球队。 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取得深圳户籍; 2、现役专业运动员、在校学生及20周岁以下的人员不得参赛; 3、退役运动员年龄在30岁以上,每队限报1名; 4、男双选手要求年龄必须达到30岁以上(1980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二、各单位或网球协会报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各1名,运动员15名。 三、每队需配五对选手,其中领导组一对,女双一对,男双二对,混双一对。 1、领导组由两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享受副局级以上待遇的退休人员)组成,如确实缺少副局级以上干部球员,允许1名副局级以上干部配1名年满58岁以上的球员组成(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女子双打比赛要求2名参赛球员年龄相加必须达到60岁以上; 3、男子双打比赛要求第一双打2名参赛队员年龄相加必须达到70岁以上;第二双打2名参赛球员年龄相加必须达到80岁以上; 4、混合双打比赛要求参赛男子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上(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子年龄30岁以上(1980年12月31日前出生)。 四、市属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银行等国有企业正、副职领导干部只能代表本单位领导组参赛,不得代表其他单位领导组参赛。 五、所有参赛队员,经报名资格审查确认后不得更改。 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进行。 二、 团体赛 1、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 2、两队间的比赛采用五盘三胜制,五盘双打由各队自由组合,但不得兼项。出场顺序为:男子第一双打——领导组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第二双打。 3、每盘比赛局数为6:6时,采用决胜局抢七的方法决出胜负。 三、第一阶段 1、第一阶段分八个小组,以上2009年“网协杯”前八名为八支种子队,种子队名次按编排原则对号入座进位,如种子队出现空缺,后名依此增补,承办方的参赛队有分组的选择权,同单位两队不分同组。 2、第一阶段循环赛两队之间须打满五盘;为使比赛紧凑裁判长有权临时调配场次,各队应积极予以服从。 3、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获胜队积2分,负队1分,弃权0分,积分多者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原则顺序排出小组名次;胜负关系——净胜盘数——净胜局数。如仍不能排出名次,则由裁判长主持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四、第二阶段 1、各小组第一名出线,按照种子进位原则进入八强位置,在原位上进行八强淘汰附加赛,决出1—8名;小组第二名决出9—16名; 2、各小组第三、四名进行附加赛,排出名次,比赛采用信任制竞赛办法,具体比赛由裁判长结合现在场地情况临时安排; 3、比赛均采用争三盘,先胜三盘者胜,余场比赛不再进行; 五、赛前10分钟各队将出场名单交到裁判处,按照各队出场顺序进行比赛,比赛中不得临时换人和改换出场顺序,违者判负。 比赛用球:(待定) 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网球爱好者积极参与比赛,对获得市“网协杯”比赛前十二名的代表队颁发奖金以资鼓励,前八名的代表队同时颁发奖杯。 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定于(时间待定)下午3:00时报名、交款(地点待定),同时召开第一次领队会议。请各领队携带报名表(加盖公章),所有运动员身份证原件(核查)及复印件(留存)、照片(1吋彩照)、纪律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及报名费(人民币5000元)交至组委会。 (二)抽签:定于(时间待定)下午3:00时召开第二次领队会议(地点待定),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抽签。 (三)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5分钟到赛场报到,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处理。比赛前参赛运动员必须出示运动员参赛证和身份证。 (四) 竞赛安排 1、比赛不举行开幕仪式,每天上午9:00准时开赛,中午不休息。 2、(时间待定)(周日)下午比赛结束后举行现场颁奖仪式。 注意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上场比赛。 二、各队的参赛经费(包括伤害事故处理)一切自理。 三、为了端正赛风,强化赛场纪律,营造良好的赛场风气,每队报名时必须向组委会交纳纪律保证金3000元。如无出现严重违规违纪情况,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全额退回。 四、申述和处理 (一)运动员资格审查时间10月27日截止,如对参赛运动资格有异议,应在此时间前投诉,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证明,过期不予受理。 (二)投诉应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不受理个人投诉。谁投诉谁举证。 (三)比赛中,裁判员有权在比赛开始前检查运动员证及身份证,如年龄与规程规定不符者,裁判长可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四)比赛中出现以下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冒名顶替; 2、围攻谩骂裁判员、工作人员及其他运动员; 3、罢赛和无正当理由弃权; 4、其他影响或阻挠比赛正常进行的言行。 五、组委会联系电话:84465044,传真:82480873,办公地点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2014室。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深圳市第十二届“网协杯”业余网球团体赛赛事组织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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